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 65号提案答复的函
市工商联:
感谢你单位对泸州市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的关心和支持,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大边远乡镇建设新能源充电桩规划力度的建议》(第 65 号提案)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与会办单位会商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泸州市充电基础设施基本情况
(一)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基本情况。2014 年以来,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运作,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基础先行、重点示范,推广应用、带动产业”的总体思路,我市全面启动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完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6 亿余元,全市累计建成充电站 121 座,充电桩 4300余根,报装容量 9.5 万千伏安(其中公专用桩 1753 根,报装容量 7.6 万千伏安),充电网络实现三区四县及高速公路服务区全覆盖。
(二)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编制情况。《泸州市“十四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已正式发布。该《规划》明确了公用充电基础设施、集中式充换电站的建设规模和布局布点,提出自用充电基础设施、专用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原则和建设规模,以及老旧小区充电基础设施设置和改造等要求,基本达到落地实施的深度。“十四五”期间泸州市预计新建 11121 个分散式充电桩,其中分散式公共充电桩 2508 个,公务车专用充电桩40 个,私家车充电桩 8573 个。
二、提案建议采纳情况
提案《关于加大边远乡镇建设新能源充电桩规划力度的建议》提出的三个方面的工作均有理有据,对我市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布局有很好的指导作用,我们将认真学习研究,积极吸纳,并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之中。
三、泸州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具体举措
(一)突出规划引领作用。“十四五”期间,我市规划布局乡镇充电站 46 个,景区充电站 26 个,截至目前,已建成乡镇、景区充电站 54 座,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 13915 辆,按年均增长幅度看,预计到 2025 年,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将突破 2.5 万辆。我委将在规划中期评估调整时充分考虑用电需求,加大支持旅游景点环线、经济相对活跃的乡镇,择优合理布局。充电桩建设是政府主导、企业投资行为,随着新能源汽车增长和充电需求的增加,会有更多企业投入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中,届时我市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将更加完善。
(二)出台政策抢抓机遇。在已出台的《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发改能源规[2023]137 号)中明确了财政政策、土地政策、程序简化、价格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抢抓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机遇,把争取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作为解决项目资金困难的突破口,获省财政厅下达2022 和 2023 年中央节能减排(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 1524 万元(其中:激励资金 592 万元,任务配套资金 932 万元),目前《泸州市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 实施办法已征求公众意见,正在办理规范性文件流程
(三)加快配套产业发展。按照国务院发布《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泸州作为西部新能源汽车推广示范城市,不仅具备机械制造、电气设备生产等产业基础,而且在交通区位、土地价格、劳动力成本等要素保障上都具有后发优势具备加快发展电动汽车产业的美好前景。
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14日

温馨提示
如已完成请点击”已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