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八届人民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
时 间:2020年8月21日下午
摘 要:市委副书记、市长杨林兴主持召开市八届人民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
会前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会议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为防治洪水,防御、减轻洪涝灾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职尽责,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切实把防汛抗洪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具体。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预防预备和应急处突相结合,始终保持临战状态,切实加强汛情监测,及时排查风险隐患,有力组织抢险救灾,确保平稳安全度汛。
会议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是我国首部规范防治土壤污染的专门法律,对于依法规范土壤污染防治行为,最大程度地减少土壤污染,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多角度、多渠道、全方位加强宣传,努力营造全民参与、共同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强化源头治理,加强执法监督,形成工作合力,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推动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会议强调,中小企业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撑。《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实施,对稳住经济基本盘,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实施,切实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保障中小企业健康平稳发展。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泸州市人民政府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关于推进健康泸州行动的实施意见》《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
会议指出,建立府院联动机制,是巩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要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建立完善常态化长效化府院沟通协调机制,推动行政争议和社会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为推进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会议强调,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推进健康泸州行动,有利于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落细落实重点任务,健全完善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切实解决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卫生与健康问题,推动健康泸州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会议强调,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是我市推进城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又一重要举措,有助于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各级各部门要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监督管理,强力推进高污染燃料禁燃相关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持续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会议还研究了人事任免及其他事项。
市委副书记、市长杨林兴,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封安,市委常委、副市长吴燕晖,市委常委、副市长戴春爱,副市长马宗慧、熊启权、郭庆,市政府秘书长曾平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波,市政协副主席梁中元,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徐其虎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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