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八届人民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
时 间:2020年9月29日
摘 要:市委副书记、市长杨林兴主持召开市八届人民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
会前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会议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工作的国家法律,是国家监督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对于完善监察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和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核心要义,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加快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促进政府系统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干净干事。
会议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的施行,对于促进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耕地保护,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的学习贯彻,统筹把握好经济发展与耕地保护的关系,依法依规开展耕地使用和管理,依法依规做好耕地占用税缴纳和征收,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泸州市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20—2022年)》。
会议强调,实施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动,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改革总体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升应急能力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我市应急救援综合能力的现实需要。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着力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严格按照《泸州市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20—2022年)》相关要求,落细落实各项重点任务,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应急管理装备技术支撑,进一步增强应急救援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提升重大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灾害事故风险和损失,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会议还研究了人事任免及其他事项。
市委副书记、市长杨林兴,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封安,市委常委、副市长戴春爱,副市长马宗慧、何绍明、熊启权,市政府秘书长曾平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季頫,市政协副主席梁中元,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徐其虎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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