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八届人民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
时 间:2021年2月26日上午
摘 要:市委副书记、市长杨林兴主持召开市八届人民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
会前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会议强调,《行政处罚法》的修订,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适应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需要,对落实完善行政执法体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改革要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实施,切实加强对《行政处罚法》的宣传普及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力度,积极营造学法、知法、守法和人民群众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良好环境。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行为,改进行政管理,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确保政府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不断提升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
会议强调,《条例》的颁布实施,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将为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进国家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对《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准确把握排污许可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排污许可管理,强化排污许可事中事后监管,以更有力的举措推动各项工作高标准落地落实。要压紧压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规范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污行为,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增绿,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耕地保护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近期国务院及相关部委重要文件精神,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研究了我市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耕地保护工作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法依规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耕地保护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做好耕地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坚决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在泸州落地落细落实。要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健全完善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坚决遏制乱占耕地乱象,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要严格坚持集约节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水平,以更少的土地投入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担负的使命和任务,是我们做好“三农”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刻认识新发展阶段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按照“稳农业”工作思路,切实把“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抓紧抓好。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持续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坚决守住粮食安全底线,以实干实绩促进全市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会议还研究了人事任免和其他事项。
市委副书记、市长杨林兴,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封安,市委常委、副市长吴燕晖、戴春爱,副市长马宗慧、徐弟波、熊启权、郭庆、徐利,市政府秘书长曾平出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梁中元,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郑勇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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