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八届人民政府第105次常务会议
时 间:2021年3月23日下午
摘 要:市委副书记、市长杨林兴主持召开市八届人民政府第105次常务会议。
会前集中学习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和《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促进条例》)。
会议强调,《管理条例》是我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第一部行政法规,其施行对于构建安全规范、节约高效、公开透明、权责一致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提高国有资产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县、市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实施,推动《管理条例》各项规定在泸州落地落实,切实提高全市国有资产配置利用效率,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会议强调,《促进条例》的施行,有利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各区县、市级各部门要加强对《促进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积极倡导文明行为、治理不文明行为,营造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要深入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志愿服务建设、诚信社会建设、网络文明建设等,着力提高市民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不断促进泸州社会文明进步。
会议学习了李克强总理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批示和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黄强省长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批示,研究了我市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强调,各区县、市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充分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切实构筑起防范森林火灾的铜墙铁壁,确保不发生重大人为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救结合、高效扑救、安全第一,统筹抓好“人防”“物防”“技防”各项举措,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坚决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防范于未“燃”之时。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巩固深化“0证明城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泸州市农村公路网县道规划(2021—2035年)》。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提升“0证明城市”创建成果,全面梳理证明事项取消方式,明确告知承诺范围,规范事项办理流程,完善事中事后核查机制,着力解决生产生活、办事创业的堵点难点痛点,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交通强国战略部署,系统谋划、创新举措、统筹推进,切实提升我市农村公路网县道通达率,实现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快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
会议还研究了人事任免和其他事项。
市委副书记、市长杨林兴,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封安,市委常委、副市长吴燕晖、戴春爱,副市长马宗慧、徐弟波、熊启权、郭庆,市政府秘书长曾平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季頫,市政协副主席罗素平,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徐其虎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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