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八届人民政府第108次常务会议
时 间:2021年5月12日下午
摘 要:受市委书记、市长杨林兴委托,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封安主持召开市八届人民政府第108次常务会议。
会前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会议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施行,对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县、市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实施,采取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要围绕主动适应新发展阶段、全面践行新发展理念、有效融入新发展格局,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制度体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会议强调,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系统性工程,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济金融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各区县、市级各部门要加强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的学习贯彻,扎实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要坚持防范为主、打早打小、综合治理、稳妥处置原则,进一步完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健全非法集资监测预警机制,着力防范化解风险,维护全市经济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研究了泸州市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强调,依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与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切实把打防管控各项措施抓细抓实抓落地。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强化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注重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坚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依法严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全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泸州、法治泸州。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泸州市人民政府 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泸州市加快建设四川省数字经济发展先导示范区工作方案》。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畅通沟通渠道,加强工作协调,实现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要巩固深化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健全完善常态化府院联动制度体系,不断提升府院联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要抢抓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机遇,积极推进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引导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发展。要细化任务清单,强化责任落实,营造良好氛围,加快建设四川省数字经济发展先导示范区,为全省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贡献泸州力量。
会议还研究了人事任免和其他事项。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封安,市委常委、副市长吴燕晖、戴春爱,副市长徐弟波、熊启权、郭庆,市政府秘书长曾平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波,市政协副主席周亚琼,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陈学军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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