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八届人民政府第116次常务会议
时 间:2021年8月10日 下午
摘 要:市委副书记、市长余先河主持召开市八届人民政府第116次常务会议。
会议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会议强调,《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是党内选举实践探索和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为做好新时代地方党组织选举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各区县、市级各部门要扎实抓好学习宣传,推动政府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认真领会《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内容,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严格遵守换届纪律,切实维护泸州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会议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是关于我国地方政权建设的基本法律,是地方政权建设和人大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各区县、市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准确掌握内容和要义,系统了解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地方政权运行体系,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依法履行好各项法定职责。
会议强调,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施行,为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顺利实施提供了重要法律支撑。各区县、市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持续强化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管理保护,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要依法保障农民合理宅基地需求,不断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市委副书记、市长余先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封安,市委常委、副市长吴燕晖、戴春爱,副市长马宗慧、徐弟波、郭庆,市政府秘书长曾平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季頫,市政协副主席罗素平,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余映梅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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