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九届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
时 间:2023年4月12日
摘 要:市委副书记、市长余先河主持召开市九届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会议精神和国省有关文件要求,研究部署森林防灭火、安全生产、水利工程建设等工作,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决策部署上来,始终保持高度戒备,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要压紧压实各方责任,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坚决守牢安全生产红线。要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扎实开展重大隐患专项整治。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命令,强化值班值守,认真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措施。
会议强调,要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原则,聚焦重点领域,强化规划引领、落实要素保障,扎实抓好水利工程建设,积极构建科学合理的现代水网体系。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市委副书记、市长余先河,市委常委、副市长李志宇,副市长王琪、杨长缨、陈小艳,市政府秘书长李振蛟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景强,市政协副主席李华桂,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陈学军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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