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您的位置: 首页 >互动交流

信件详情

咨询情况
标题 江阳区安置房物业收费标准及依据
咨询日期 2025-07-21
信件状态 已办理
咨询内容
经咨询市发改委,江阳区江南新区八区匠心玉桂园系泸州市茜草片区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的是安置房(泸市发改投资【2013】474号文件)。本人系茜草片工矿拆迁安置户。请问该安置房前期物业费应该是按什么标准收取,具体文件或者依据是什么?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江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办结日期 2025-08-01
回复内容 网友朋友: 您好!您通过书记市长信箱反映“安置房前期物业费应该是按什么标准收取?”的信件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核实,江阳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关于规范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泸江发改价格〔2013〕5号)、《关于保障性住房高层电梯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的补充通知》(泸江发改价格〔2015〕第17号)文件执行。 感谢您对江阳区价格收费管理工作的支持。 泸州市江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1日

温馨提示

请先点击”统一用户登录“进行用户认证登录,
如已完成请点击”已登录“
统一用户登录 已登录

温馨提示

请先点击”统一用户登录“进行用户认证登录,
如已完成请点击”已登录“
统一用户登录 已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