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 |||
---|---|---|---|
信件标题 | 在龙马潭区花500元是否就可以殴打他人 | ||
来信人 | 李** | 来信日期 | 2024-11-01 |
信件内容 |
2024年07月03日在龙马潭区投资被黑恶势力殴打,全程受害人未还手,然而后续施暴人员至今不仅未对受害人赔礼道歉,甚至在派出所民警面前还挑衅受害人,然而最终小市派出所仅对施暴人员开出500元罚单,在依法向公安上级部门进行网络投诉后,也只是该派出所领导来电对受害人进行威胁,要求受害人不要乱说话,意思是受害人申诉也没用。该结果使受害人对龙马潭区的营商投资环境感到担忧,如果殴打他人性质恶劣的情况下,仅对施暴人开出500元罚单,那是否可以质疑龙马潭区的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还没做到位?来投资的企业家利益该如何得到保障? |
办理结果 | |||
---|---|---|---|
回复部门 | 龙马潭区公安分局 | 回复日期 | 2024-11-19 |
办理结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