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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今年给予7个会展项目190万元激励

来源:泸州日报 发布时间:2025-12-25 10:10:15 浏览次数: 【字体:

12月22日,记者从市商务会展局获悉,截至目前,我市已对7个会展项目给予190万元激励。

据了解,7个会展项目展包括:首届川南宠物产业博览会、第四届乐居家博览会、第十二届中国(泸州)西南商品博览会、2025年泸州市3.15“放心舒心购”消费品展览展示活动、“惠享泸州·活力酒城”幸福江阳·酒城车影映滨江汽车展会暨汽车消费节、全国汽车以旧换新暨“惠享泸州”汽车消费节线下车展、泸州酒要会·银河左岸音乐节,这是今年市商务会展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文旅商深度融合发展 高质量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的若干政策措施》以来,针对支持会展经济发展的激励兑现。《措施》中,给予激励的共涉及演艺、赛事、会展、消费品牌打造等19项推进文旅商融合发展的项目,实施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这次激励政策如同‘及时雨’,降低了我们的办展成本和风险。”获得50万元激励的港投公司负责人说,这让公司有信心明年继续策划更大规模的消费类展会,为泸州会展经济多作贡献。

根据《措施》规定,将支持消费类展会和全国性会议活动在泸州举办,并对符合条件的主办方或承办方,或者符合条件的招引机构给予一次性激励。

激励标准为:对在泸州举办的展期在3天以上、主展场展览总面积达到0.6万平方米以上的消费类商业展会的主办方或承办方,由市区(县)财政给予一次性20万元激励;展览总面积每增加0.5万平方米,激励金额增加10万元,单个展会激励总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新引进在泸州举办,展期在3天以上、主展场展览总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以上的展会的招引机构(商协会、企业),由市区(县)财政给予10万元一次性激励。

对会期在2天(不含报到日)以上、单场人数超过200人的全国性产销对接、经贸交流等会议活动的主办方或承办方,按照会议场地租赁费的50%,由市区(县)财政给予一次性激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市博览事务发展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市坚持“一产业链一品牌会展”思路,高质量办好酒博会、地标博览会等核心展会,围绕装备制造、医疗健康、文旅商融合等优势产业链,策划新展会或升级现有展会。推动“会展+产业+文旅+消费”深度融合,鼓励展期配套举办高端会议、投资洽谈、非遗展演、消费嘉年华等活动。吸引国内知名会展企业落户或在泸设立分支机构,不断强化市场主体引育。通过开展全市展会工作培训会,着力提升产业承载地、重点产业链企业、重点行业的办展认知,进一步深化“会展+”融合赋能。

李一 代勇 记者 曾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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