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出台社会企业发展新政 有这六大方面优惠扶持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出台了《泸州市培育社会企业促进城乡基层治理创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计划在泸创办养老企业和其它服务社会的企业人士提供更为有利的投资环境。
据了解,《方案》将从社会企业市场准入、金融政策、财税政策、财税政策、政府采购、人力资源、要素扶持六大方面对社会企业开展优惠扶持。
泸州将通过优化社会企业相关审批手续,为社会企业登记提供绿色通道;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服务力度,为符合条件的社会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对从事养老、助残、就业培训的社会企业、农业创新型企业或现代服务业企业给予项目、资金支持。
通过鼓励和支持社会企业以市场公平竞争方式参与政府采购,逐步提高政府向社会企业购买服务的份额和比例,优先向满足群众日常生活需要、推进社区治理的项目倾斜;鼓励本地各类职业院校、高技能人才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开发培训服务,着力提升社会企业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服务技能。
鼓励社区利用闲置场地和设施以无偿或低偿的方式提供给社会企业,对符合现行政策规定条件的民营养老社会企业,用电、用水、用气等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鼓励各类孵化平台为社会企业提供孵化服务;鼓励引导各方社会力量通过公益创投、影响力投资等方式,支持优秀社会企业和品牌项目做大做强。
根据《方案》,我市将着重在涉及民生的社区生活性服务和服务农村农业等方面,鼓励、扶持发展社会企业。聚焦社区居民迫切需要的家庭服务、就业援助、扶贫帮困、养老助老、助残救孤等基本民生服务项目,以及面向农民的农业经济合作服务等服务农村经济发展的社会企业发展。
《方案》聚焦社会企业的“身份识别”。明确了社会企业是指经企业登记机关登记注册,以协助解决社会问题、改善社会治理、服务于弱势和特殊群体或社区利益为宗旨和首要目标,以创新商业模式、市场化运作为主要手段,所得盈利按照其社会目标再投入自身业务、所在社区或公益事业,且社会目标持续稳定的特定企业类型。
泸州日报记者 李独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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