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第6号总河长令
全面开展幸福河湖建设
8月21日,记者从市河长办获悉,我市发布第6号总河长令,明确要求全面落实《泸州市幸福河湖建设工作方案(2025-2030年)》,全面开展幸福河湖建设,旨在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美好河湖生态,以高品质河湖生态环境支撑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进程。
此次发布的方案提出,泸州将以流域为单元,以河湖水系为脉络,以各区县“母亲河”为重点,协调多部门合力推进幸福河湖建设。按照规划,到2030年,全市7个区县3个主要流域将建成28条幸福河湖。
该方案明确了幸福河湖建设的重点任务,包括加快完善防洪工程体系,加快构建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体系,强化河湖水域岸线监管,切实提升河湖安全保障水平;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小水电绿色发展,持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大力推进水土保持,推进长江流域森林生态建设,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开展水域岸线保护修复,推进河湖水系连通整治,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推进水污染防治,实现河湖清洁美丽;建立健全河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构建河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扶持“河湖+”融合发展产业和项目,推动河湖生态产品价值转化。
此外,我市将依托泸州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河流、水库等水文化载体,深入挖掘水文化的丰富内涵和时代价值,高品质打造沿河文化圈,提升水文化引领力,保护传承弘扬江河文化,为幸福河湖建设注入丰富的文化内涵。
辜莉娟 记者 简放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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