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泸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鞠丽带队
8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鞠丽带队开展《泸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蒲俐参加检查,副市长靳地胜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前往江阳区黄舣镇酒谷湖公园、龙马潭区罗汉街道老工业区和江湾城B组团小区,听取全市海绵城市建设推进情况,以及各项目海绵设施建设运维和管理监督情况的汇报,对照《条例》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成员对检查点位情况进行了点评,并提出意见建议。
鞠丽对全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她指出,开展《条例》执法检查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际行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同联动,把海绵城市建设好、管理好,打造更加美丽、宜居、生态的城市环境。
鞠丽强调,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把海绵城市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来抓,坚持不懈、久久为功。要对标对表、狠抓落实,精准对照《条例》要求,落实法律责任、履行法定职责,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补齐短板弱项。要务实推动执法检查与立法工作的协同联动,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完善地方性法规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以法治力量助力全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靳地胜表示,将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巩固建设成果,做好“后半篇文章”,持续探索海绵城市建、管、用的“泸州路径”,推动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记者 阮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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