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提升全市耕地质量水平
我市推进高标准农业建设项目提质增效
4月1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我市为推进高标准农业建设项目提质增效,将全面完工2025年立项31.3万亩项目,按时开工2026年立项项目,持续提升全市耕地质量水平,为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保驾护航。
在项目储备方面,龙马潭区、纳溪区、叙永县、古蔺县将继续加强对上汇报衔接,全力争取已储备入库的17.2万亩任务指标落实到位;各区县将系统了解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最新政策,分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超长期国债等不同口径,开展后续年度项目储备工作,所需勘察设计等费用由区县提前垫付,上级任务资金到位后按要求归垫。
在建设进度方面,我市将抓好2025年立项项目建设,预计4月底前完成田间主体工程,保障大春生产满栽满插。2026年提前下达江阳区、纳溪区3.6万亩任务,预计4月底前开工;泸县、合江县到位的15万亩任务,预计6月底前开工;其他区县要继续细化和完善实施方案,确保任务下达后2个月内开工建设。各区县将督促项目法人及相关参建单位严格项目全过程管理,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专户管理,发挥群众、媒体监督作用,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
在项目管护利用上,我市今年将出台《泸州市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实施细则》。各区县将通过财政预算安排、项目资金计提等方式,多渠道筹集管护资金,继续探索高标准农田“建管用一体化”试点,鼓励开展建管保险工作;及时将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全部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不得无故损毁、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坚决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各区县农业农村部门将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总结经验教训,对标过去两年高标准农田专项整治、审计、工程质量抽检等反馈的问题,采取“清单制+责任制”,继续开展“回头看”和问题摸排整改,对项目、设施开展问题摸排和整治,确保存量问题清仓见底,遏制增量同类问题反复发生。
此外,我市将推进化肥减量化工作,实时掌握主要肥料品种用肥供应情况;发挥好64个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作用,做好年度县域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评价;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今年涉及3.34万亩、9400多个图斑,各区县将落实机构、人员、经费,以保障我市耕地“质量不降数量不减”。
记者 简放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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