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黑车”说“不”!市交通执法严查乡镇非法营运
4月13日,记者从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获悉,近段时间以来,全市针对乡镇共开展53次非法营运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214人次,检查车辆735台,查处非法营运车辆34台,转运乘客136人。
市交通执法严查乡镇非法营运
在纳溪区,交通执法人员联合交警四大队、公安派出所,在区政务服务中心门口查处1辆涉嫌超员的小型普通客车,目前已移交交警四大队进行处理。
在龙马潭区,泸州市交通执法三大队联合公安交警等部门,在金龙镇查处获2辆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车辆;在龙马潭区安宁街道郎酒大道上,查处1辆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车辆,均依据相关管理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非法营运车辆不仅扰乱市场秩序,更让乘客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市交通执法人员介绍,尤其是在乡镇营运的“黑车”,司机安全意识薄弱,车辆没保险+没资质+没监管,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对此,交通执法部门通过“执法+普法+监管”的方式三管齐下,全方位开展乡镇非法营运整治行动。
通过精准部署与协同执法,提前与乡镇、村委密切沟通,摸清各乡镇赶集详细信息,分析非法营运规律,在集市出入口和周边道路严格把控。联合乡镇交管站(办)实施精准打击,有效震慑乡镇非法营运违法行为。同时,针对各辖区范围内的商业区、客运站、医院等人流密集地,联合公安、交警等部门依法开展打击行动。
通过多元宣传与教育引导,执法人员秉持“教育+宣传+引导”的柔性执法理念,在赶集现场设置宣传点,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宣讲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超员和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的危害,力求从思想根源上杜绝此类违法运输行为的发生。同时,借助乡镇广播、新媒体平台,发布整治案例与法规知识,扩大宣传影响力,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营运。
通过全民监督与长效管控,简化举报流程,对查证属实的举报给予奖励,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管的积极性。建立完善“一牵头,三联动”打非工作机制,与周边乡镇搭建执法协作网络,实现信息共享、协同执法,构建全方位、无死角的长效监管格局,让非法营运在乡镇“无处容身”。
非法营运整治行动仍在持续。接下来,市交通执法支队将进一步深化跨部门协作,依托大数据研判、智能卡口监测等技术手段,对各类违法行为进行精准打击。温馨提示:市民出行务必选择正规交通工具,保障自身安全与权益。如果发现身边有非法营运车辆,请及时拨打12328投诉举报。
记者 曾刚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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