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文明祭祀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清明节是缅怀先人、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育文明祭扫新风,深化移风易俗,营造安全、绿色、环保祭祀氛围,特向全市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继承革命遗志,缅怀先烈
我们倡导广大党员干部、青少年学生、市民朋友,要在缅怀英烈、寄托哀思中赓续革命精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厚植爱国情怀,让红色基因代代相传,拼搏担当,砥砺前行。
二、倡导文明祭祀,弘扬新风
我们倡导网络祭祀、敬献鲜花、踏青遥祭等文明、环保、安全的祭祀方式,寄托对已故亲人的哀思。将传统习俗与现代文明相结合,让祭祀活动更加庄重、肃穆,体现对生命的尊重与对自然的敬畏。
三、践行绿色理念,保护生态
我们倡导绿色祭祀,反对铺张浪费和污染环境行为。严格遵守《泸州市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防火命令》等有关要求,在森林防火区内以及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严禁焚香烧纸、抛撒冥币、燃放鞭炮、点香燃烛等行为,共同维护环境,让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
四、弘扬传统美德,厚养礼葬
我们倡导尊老爱幼、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在长辈生前多尽孝心,使其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逝去后,秉持简约、庄重、绿色的原则办理丧事,以实际行动践行厚养礼葬的新风尚,让逝者安息,生者无憾。
五、强化安全意识,确保平安
我们倡导合理安排祭祀时间,避开高峰日,错峰祭扫,提倡文明行车,低碳出行,在祭祀活动中注意用火安全,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祭扫场所安全规定,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祭祀场所。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用文明、环保、安全的祭祀方式表达对先人的怀念之情,用实际行动守护青山绿水,营造和谐、美好家园!
泸州市民政局 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中共泸州市委社会工作部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
泸州市农业农村局 泸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泸州市林业和竹业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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