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泸州顺势辉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1批次黄粑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39期)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24号)》,涉及泸州顺势辉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1批次黄粑不合格。现将该批次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黄粑;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24-07-30 ;被抽样单位名称:泸州顺势辉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被抽样单位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希望大道183号6号楼6--1-2;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泸州杨黄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地址:合江县神臂城镇高陵村高陵场89号;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
二、生产核查处置情况
(一)产品控制情况
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9月25日向泸州杨黄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送达了上述不合格产品监督抽检的《检验报告》等材料,并实施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上述不合格批次产品。
经查明:该批次产品生产30 袋, 共计13.50公斤, 货值180元;销售30 袋, 共计13.50公斤,剩余0公斤;召回0公斤;未全部召回原因:发出召回公告后无人退回。
(二)原因排查情况
经排查,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在运输或销售过程保管不当所致。
(三)行政处罚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应予以处罚。该批次黄粑是在经营环节所抽样,生产销售时间正处高温季节,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有很多,不能完全确认导致该批次黄粑菌落总数超标属于生产方责任,由此,就该抽检批次黄粑菌落总数不合格一事,不予对生产商泸州杨黄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罚;另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作为食品生产企业,未严格对成品出厂进行检验控制就对外销售。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12月20日向当事人送达了《处罚决定书》(合市监处罚〔2024〕279号),经研究决定:警告。
三、经营核查处置情况
(一)产品控制情况
泸州市龙马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9月29日向泸州顺势辉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送达了上述不合格产品监督抽检的《检验报告》等材料,并实施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上述不合格批次产品。
经查明:该批次产品购进20 袋, 共计9公斤, 货值160元;销售20 袋, 共计9公斤,剩余0公斤;召回0公斤;未召回原因:产品已食用完故无法召回。
(二)原因排查情况
经排查,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可能是在运输或销售过程保管不当所致。
(三)行政处罚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提供了供货方资质、进货票据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泸州市龙马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12月23日向当事人送达了《处罚决定书》(泸龙市监处罚〔2024〕143号),经研究决定:没收违法所得160元。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6日
以上主要信息来源于泸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办案过程中形成的文书资料。任何单位、个人如需转载发布本机关公示信息,应注明信息来源、原标题等,不得通过采编、增减信息等方式,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和信息内容,造成不良后果须自负法律责任。

温馨提示
如已完成请点击”已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