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24—2025年)》的通知
泸市府办发〔2024〕3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泸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24—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24日
主管单位:泸州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泸州市江阳西路1号
邮政编码:646000
电 话:0830-3190727
泸市府办发〔2024〕3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泸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24—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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