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干部医疗保健服务中心
2020年度泸州市干部医疗保健服务中心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第一部分 泸州市干部医疗保健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承担市级离休干部医疗保健、医疗费报销管理工作。
2.承担市级地厅级干部医疗保健、医疗费报销管理工作。
3.承担地厅级干部健康体检工作,并负责市级离休干部、地厅级干部、退休县处级干部健康体检经费管理工作。
4.承担武警、消防官兵医疗费管理及划拨工作。
5.承担市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泸州市干部医疗保健服务中心是市卫生健康委下属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转支出均由市卫生健康委统一管理,无内设机构。
(三)2020年重点工作
1.认真做好服务工作。由于我办服务对象是特殊人群,通过我们耐心热情的服务,让他们感受到党和国家给予的关怀,我办将继续做好以下服务工作:一是每月定期为集中居住的离休干部上门报销医疗费;二是帮助住院的离休干部住院挂账和出院时结算医疗费;三是为服务对象的医疗提供建议和帮助。
2.继续做好干部保健工作。组织实施好厅级干部健康体检工作,使体检项目合理又有针对性,争取参检率达到90%,对体检结论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指导和追踪服务。为重点保健对象提供健康保健和医疗服务。
3.加强医疗费管理。按照医疗费报销政策对支出进行认真的审核,完善账务管理,认真执行财经制度和纪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预算和决算工作,并按规定进行预算和决算公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干部医疗保健服务中心为市卫生健康委下属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2人,实有2人,人员经费预算和支出均由市卫生健康委统一管理,本中心只管理医疗费此项专项经费,决算报表是经费差额表。
第二部分 泸州市干部医疗保健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泸州市干部医疗保健服务中心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为810.25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750万元、下降92.5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体检以及加强经费管理和严控经费支出,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10.25万元,占100%,无上年结转收入。
泸州市干部医疗保健服务中心2020年支出预算810.25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750万元、下降92.5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体检以及加强经费管理和严控经费支出,其中:项目支出810.25万元,占100%。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泸州市干部医疗保健服务中心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10.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10.25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750万元、下降92.5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体检以及加强经费管理和严控经费支出。收入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10.25万元。支出包括:卫生健康支出810.2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泸州市干部医疗保健服务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10.2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50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体检以及加强经费管理和严控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泸州市干部医疗保健服务中心卫生健康支出810.25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泸州市干部医疗保健服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使用情况,主要为医疗支出,包括离休干部、厅级干部医疗费报销及支付退休县处级干部健康体检经费,武警、消防官兵医疗费补助。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泸州市干部医疗保健服务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无基本支出。人员保障、单位运作经费等开支均在市卫生健康委列支。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泸州市干部医疗保健服务中心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泸州市干部医疗保健服务中心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泸州市干部医疗保健服务中心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年泸州市干部医疗保健服务中心无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经费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单位总体绩效目标是为离休干部和厅级干部提供优质的医疗保健、医疗费报销等服务工作。2020年共3个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
1.为离休干部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及时审核报销医疗费,切实保障离休干部身体健康。
2.做好市级地厅级干部的医疗保健和医疗费审核报销工作,切实保障地厅级干部身体健康。
3.做好地厅级干部健康体检工作(包括离休干部、退休县处级干部健康体检经费管理工作),对体检结果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指导和追踪服务,做好健康档案管理工作。
附件:2020年预算公开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