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安办发布4月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提示

来源:市安办 发布时间:2026-04-04 10:00:11 【字体:

4月,随着天气转暖,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工矿商贸等企业进入生产经营活动旺季,游玩踏青、烧香祭祀等群众活动频繁,加之清明小长假、春假临近,各类安全风险因素相互叠加,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为有效防范应对各类风险,切实做好4月安全生产工作,现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提示如下。

一、道路交通方面。当前全市道路货运量处于高位,春耕时节农用车使用频繁,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近期气温舒适,适宜出行游玩,学校包车研学旅行、自驾游、报团游频次增加,加之清明节、中小学春假临近,各类景区景点、网红打卡点、陵园、墓区等附近道路车流量大,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增大。

二、有限空间作业方面。随着气温逐渐升高,各类有限空间极易发酵产生有毒有害气体,食品加工、畜牧、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企业在进行地下管网、排污管道、污水池清淤作业时,如未严格落实审批制度、个人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不到位,易引发中毒窒息等事故。

三、建筑施工方面。若基坑开挖、支护、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等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不到位,施工现场“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措施不落实,叠加不系安全绳、不戴安全帽、为图“省事”违章操作等“三违”现象,易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和坍塌等安全事故。

四、消防方面。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三合一”“多合一”、大型集贸批发市场、仓储物流类企业、群租房、“九小场所”等重点区域如电气线路老化、私拉乱接电线等易发生电气火灾;电动自行车、儿童电动平衡车等在家长时间充电、飞线充电等易引发家庭火灾;消防通道堵塞、消防设施设备不完善易导致损失扩大。

五、森林防灭火方面。4月是森林高火险期,林下可燃物干燥,森林火险等级偏高。叠加清明祭祀用火、林区踏青出游、春耕生产烧荒等多重风险,野外用火行为增多,森林防火形势严峻。

六、危化方面。特殊作业增多,作业前风险辨识不到位、作业审批流于形式、作业监护缺失、开展受限空间或动火作业时如气体分析不到位、清洗置换不彻底、气体监测和通风措施未落实、高空动火作业未采取防火花飞溅措施、未配备灭火器材等易引发事故,安全风险高。

七、矿山方面。露天矿山企业如边坡监测和稳定性分析不到位、未及时处置边坡危岩、浮石、伞岩体等易发生边坡坍塌和滚石伤害。煤矿企业在开采作业过程中,可能出现机具设备带“病”作业、超负荷生产、违规冒险作业等行为,发生瓦斯超限、透水等事故风险高。

八、工贸方面。企业作业人员在操作、巡查和检维修旋转、切割、传动等机械设备过程中,如违规进入危险区域、未执行停机断电挂牌检修规定等易引发机械伤害事故;检维修作业时受交叉作业、外包作业等因素影响,易导致安全风险辨识不到位、防护措施不深入,从而引发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

九、文化旅游方面。各大景区客流增加,人民群众近郊踏青春游多,景区景点、展会场馆附近车流、人流量大,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人员踩踏事故等风险增大;娱乐设施设备及其附属配套装置高负荷运行,如维护保养不到位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十、城镇燃气方面。餐饮经营单位和个人用户如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用气操作不规范、未及时更换老旧阀门、使用不合格灶具、可燃气体报警器未及时进行检定、燃气软管老化、未安装气体泄漏报警装置等,易引发燃气泄漏、爆炸事故。

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严峻形势,深入学习贯彻国家、省、市安全防范工作部署,坚决扛起安全防范重大责任,牢牢守住安全底线。要举一反三,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化安全风险分析研判,精准落实管控措施。聚焦道路交通、有限空间、建筑施工、消防、森林防灭火、危化品、矿山、工贸、文旅、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持续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扎实抓好安全风险防范“三个千万”工作,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做好值班备勤和应急准备,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响应、妥善处置,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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