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坚持“三用”原则 形成基金安全管理闭环
泸县社保局始终坚持人民至上,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为核心,用好一把“尺子”、一面“镜子”、一把“锤子”,不断提升社会保障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全县人民筑牢民生保障防线。
注重内部控制,以“尺子”丈量各项经办标准,确保业务操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建立专项业务全面自检机制,本年度已完成对近三年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业务、近五年退役军人转移接续业务,及时堵塞经办漏洞,确保各项业务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围绕组织机构控制、业务运行控制、基金财务控制、信息系统控制等业务,及时加强评估和监督,将内部控制规范覆盖到每一项业务和办理环节,不断提升内部控制水平。
强调风险防控,以“镜子”映照数据思维,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充分利用大数据信息技术手段,强化信息系统管控,着力构建事前预防、事中核验比对、事后稽核检查的风险防控体系;积极推进跨部门协作,与公安、民政、卫健、医保等部门数据共享,比对数据,清理、核实部、省、市下发疑点数据,精准锁定问题线索,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点和问题,为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强化内部培训,以“锤子”锤炼社保精神,提升队伍的战斗力和执行力。 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坚持开展“四个一”活动,不断进行业务交流学习,解疑答惑,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10余次业务培训会,12次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会,着力提升经办队伍综合素养和专业能力,把干部职工和基层干部培养成政治上的明白人、业务政策上的精明人、办事群众的贴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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