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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哄抬物价 保障音乐节期间市场秩序

来源:泸州日报 发布时间:2026-04-10 11:31:18 浏览次数: 【字体:

4月9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5月3日至5日,“泸州酒要会·超级银河左岸音乐节”将在泸州原蓝田机场举办。为保障音乐节顺利举办,维护“五一”假期市场价格秩序,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对全市餐饮、住宿、交通等经营主体价格行为作出明确规范,严防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

告诫书明确,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主体,应当严格执行相关价格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主体,应当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结合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和社会承受能力合理定价,杜绝不合理涨价行为。

告诫书严禁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禁止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哄抬物价;禁止以虚假标价、虚构优惠折扣、虚假降价宣传等手段诱骗消费者交易;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擅自降低商品质量和服务标准。

餐饮领域,各餐饮经营者须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菜单及价格标签需清晰标注菜品名称、计价单位和具体价格,严禁使用“时令价”等模糊表述误导消费者;外卖打包费、服务费、餐饮具费等需单独明码列示,不得收取未予明示的费用,同时禁止设置最低消费、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行为。

住宿行业,宾馆、酒店、民宿等经营主体,须在线上线下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清晰准确公示客房类型、实时价格、房间配置、服务项目、计价方式、优惠条件及退订规则。订单生效后,不得在未提前告知、未经消费者确认的情况下,单方面取消订单或擅自加价,不得收取被褥使用费、加床费、清洁费等未公示的费用,不得擅自减少客房配置、降低服务标准。

交通客运及停车服务领域,道路客运、巡游出租车、网约车、停车场等经营主体,须在经营场所或运营APP的显著位置,明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价单位及优惠政策,严格按照公示标准收费,严禁超范围、超标准收费,杜绝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等行为。

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音乐节及“五一”假期期间的市场巡查和重点检查力度,密切关注价格类投诉举报线索,严厉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经提醒告诫仍拒不整改的经营主体,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对带头涨价、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将依法予以公开曝光。

消费者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可妥善保存交易凭证、标价照片、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记者 陈相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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