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835003x/ 2025—00028 | 公文种类: | 通知 | ||
| 发布机构: | 泸州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06-06 | 发布日期: | 2025-06-09 |
| 文号: | 泸市府发〔2025〕6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泸市府发〔2025〕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泸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予以印发。
特此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6日
泸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
市 长 张 伟
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分管市审计局。
常务副市长 刘 峰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税、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国资、统计、金融、政务服务、民营经济、信息公开、政府工作部门目标绩效管理、信访综合协调、地震地质灾害防救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市长分管审计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物资储备局、市数据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办)、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等单位。
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监委以及市委目标绩效办、泸州市行政学院、市税务局、国家统计局泸州调查队、人行泸州市分行、泸州金融监管分局、市消防救援局、驻泸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公司、证券交易部、国网泸州供电公司等单位。
副市长 刘 伟
协助分管经济合作、工业经济、科学技术、乡村振兴工作。协调做好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人民武装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市民宗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单位。
联系中央单位在泸定点帮扶挂职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联系泸州军分区、驻泸部队、市公务员局、市残联等单位。
副市长 吕 伟
协助分管国资、金融、经济合作工作。负责供销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市供销社。
协助联系人行泸州市分行、泸州金融监管分局、驻泸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公司、证券交易部等单位。
副市长 罗素平
负责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医疗保障、医药健康产业发展、妇女儿童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市疾病预防控制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食安办)、市医保局、市医药健康产业发展局等单位。
联系市妇联、市红十字会等单位。
副市长 靳地胜
负责教育、体育、商务会展、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电、口岸和物流、地方志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市教育体育局、市商务会展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文物局)、市口岸物流办、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管委会、市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等单位。
联系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泸州海关、团市委、市文联、市社科联等单位。
副市长 葛洪亮
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林业竹业局等单位。
联系市烟草专卖局、市气象局、泸州水文局等单位。
副市长 任晓波
负责工业经济、军民融合发展、科学技术、经济合作和外事、酒业发展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常务副市长分管国资产业招商工作。
分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经济合作外事局(市政府港澳事务办)、市酒业发展局、酒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侨办等单位。
联系市通信发展办公室、市总工会、市科协、市工商联、市侨联、市台办等单位。
副市长 朱 江
负责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城市管理、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国防动员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常务副市长处理自然资源和规划等相关工作。
分管市发展改革委(交通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建设部分)、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国动办、市铁建办等单位。
联系市邮政管理局、泸州海事局、长江泸州航道局、长航公安局泸州分局等单位。
副市长 郭真明
负责司法行政、社会稳定、信访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市公安局工作。
分管市司法局、市信访局等单位。
联系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泸州国安局、武警泸州支队等单位。
秘书长 李振蛟
负责市政府信息化、保密工作。
协助处理市政府日常事务,协助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
联系市国家保密局、市政府新闻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