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835003x/ 2026—00065 | 公文种类: | 批复 | ||
| 发布机构: | 泸州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6-08-07 | 发布日期: | 2026-09-22 |
| 文号: | 泸市府函〔2026〕146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泸州市中心半岛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的批复
泸市府函〔2026〕146号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泸州市中心半岛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的请示》(泸市自然资规〔2026〕55号)收悉。经研究,现将调整内容批复如下。
调整范围位于江阳区平远路东侧、三星街南侧和北侧,面积5.08公顷。调整前:三星街南侧地块含城镇住宅用地3.54公顷、广场用地0.41公顷、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2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0.35公顷;三星街北侧地块含城镇住宅用地0.58公顷。调整后:三星街南侧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用地面积4.5公顷,容积率≤2.2,建筑密度≤50%,绿地率≥10%,建筑高度≤50米,其中历史城区内的建筑高度≤21米(地块北侧沿三星街后退约30米,打造不少于4090平方米的开敞空间,临开敞空间区域的建筑高度≤7米)。铜店街打造应符合三级保护街巷要求。三星街北侧地块用地性质为社会停车场用地(兼容商业用地),用地面积0.58公顷,容积率≤2.0,建筑密度≤50%,绿地率≥20%,建筑高度≤21米(同时满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对建筑限高、风貌管控的要求)。根据中心半岛交通现代化治理研究成果,在平远路设置地下车行通道,在国窖大桥下预留天桥修建条件。
请你局按照有关规定完善控规成果,并按调整后的规划成果依法实施。
泸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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