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835003x/ 2026—00066 | 公文种类: | 批复 | ||
| 发布机构: | 泸州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6-08-07 | 发布日期: | 2026-09-22 |
| 文号: | 泸市府函〔2026〕147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泸州高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GX0501-05地块)指标调整的批复
泸市府函〔2026〕147号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泸州高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GX0501-05地块)指标调整的请示》(泸市自然资规〔2026〕66号)收悉。经研究,现将调整内容批复如下。
调整地块位于江阳区酒谷大道四段北侧、泰和路西侧,面积5.43公顷,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调整前建筑高度≤75米,调整后建筑高度≤80米,容积率等其他规划指标保持不变。
请你局按照有关规定完善控规成果,并按调整后的规划成果依法实施。
泸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8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