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路评定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四好农村路”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总结、亲自推动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多次对农村公路发展作出重要指示,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积极贯彻落实,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其中,“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是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中央一号文件连续多年部署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的决策部署,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务院扶贫办于2018年印发了《关于联合开展“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和命名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8〕76号),联合推进“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充分调动县级单位积极性。省政府办公厅于2020年印发了《四川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和示范市评定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20〕69号),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开展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和示范县创建工作,有力促进我省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
二、政策依据
根据《四川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同意泸州市开展创建示范活动项目的函》(川评组函〔2023〕39号)《泸州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泸州市第一批省级以下创建示范活动项目的通知》(泸评组办〔2023〕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做强增量、优化存量、打造品牌”的思路,全力抓好“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打造农村公路服务乡村振兴的“金字招牌”。
三、政策目的
近年来,我市充分发挥“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活动对于找差距、补短板、激发内生动力的重要引领和带动作用,以示范创建为抓手,扎实推进我市示范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截至目前,7个区县成功创建国家或省级示范县,2022年,以总分排名第一的成绩一创即成成功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为泸州实施“一体两翼”特色发展战略,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交通保障。
(一)推动农村公路的高质量发展。通过示范评定,可以鼓励和带动乡镇政府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投入,提高农村公路的通达性和便捷性,推动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加强农村公路的管理和维护。示范评定的标准不仅包括公路的建设质量,还包括公路的管理和维护情况。这可以促使乡镇政府加强对农村公路的管理和维护,提高农村公路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
(三)提升乡镇的交通运输服务水平。示范评定的结果可以作为衡量乡镇交通运输服务水平的重要指标。通过示范评定,乡镇可以发现自身在交通运输服务方面的不足之处,进而采取措施加以改进,提升服务水平。
(四)促进乡村产业的发展。农村公路的建设和示范评定可以带动乡村产业的发展,特别是特色农业、旅游业等产业的发展。这不仅可以增加农民的收入,还可以促进乡镇经济的多元化发展。
更好地了解和解决人民群众在交通运输方面的需求和问题,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适用范围
该政策适用于泸州市“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路的评定。
五、评定原则
评定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广泛开展、严格把关、优中选优”的原则。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路申报和评定工作。
四、评定标准
(一)示范乡镇评定
1.基本条件。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工作人员配备到位、职能职责明确,并正常开展工作;农村公路列养率达100%;符合要求的“四好农村路”示范路总里程达6公里以上;考核年度期间行政区域内未发生因安防设施不完善、安全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引起的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评定指标。综合、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五方面组成。
3.评定程序。按照乡镇自愿申请、县级初评推荐和市级综合评审程序进行。
(二)示范村评定
1.基本条件。农村公路列养率达100%;符合要求的“四好农村路”示范路总里程达4公里以上;考核年度期间行政区域内未发生因安防设施不完善、安全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引起的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评价指标。综合、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五方面组成。
3.评定程序。按照乡镇自愿申请、县级初评推荐和市级综合评审程序进行。
(三)示范路评定
1.基本条件。总里程达3公里以上;考核年度期间内该路段未发生因安防设施不完善、安全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引起的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评价指标。由绿色发展、工程质量、附属设施、管理养护、地方特色、产业服务、群众满意度等七方面组成。
3.评定程序。按照乡镇自愿申请、县级初评推荐和市级综合评审程序进行。
五、奖惩措施
市政府对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路在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补助方面给予鼓励支持,通过市级财政预算分别给予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路专项奖励50万元、5万元、2万元。专项奖励资金应统筹用于“四好农村路”发展。同时,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和市乡村振兴局每年对已命名的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路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资格复核。
六、结论
“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路评定政策旨在推动农村公路的高质量发展,提升我市农村地区的交通条件和生活环境。该政策鼓励各地建设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的农村公路,并重视公路的管理和养护,以保障农村公路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实施“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路评定政策是推动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升交通运输服务水平、推动产业升级等方面具有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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