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24年4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川办发〔2024〕21号),要求各市州坚持“统筹谋划、系统治理、突出重点、长效管控”工作思路,以及“谁所有、谁负责”治理原则,立足源头预防,做到关口前移,迅速牵头制定本市州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开展全市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排查治理,消除城市安全运行风险隐患,筑牢城市安全运行防线,守牢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底线,并于2024年4月3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
二、主要内容
《泸州市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包括正文及附件表,共4个部分,系统推进城市内城市燃气输配管道、长距离输气管道、工业企业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专项治理,消除城市安全运行风险隐患。
(一)时间要求。2024年4月底前,完成动员部署,启动专项治理工作。2024年4月至5月,全面摸底核查,起底排查燃气管道现状,全面完成安全评估,形成燃气管道底图和“带病运行”问题台账,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落实好管控措施。2024年6月至2025年5月,完成系统治理,按照整治计划,逐一完成隐患问题整改销号。加强督导检查和行政执法力度,确保整改彻底、治理到位。2025年6月,组织总结提升,防止已治理问题回潮反弹,完成存量问题销号清零。
(二)重点任务。明确了六个方面11项具体任务,包含实施燃气管道检验检测核查、开展城市燃气输配管道病害治理、推进城市内门站外长距离输气管道隐患整治、做好工业企业燃气管道隐患整治、强化城市燃气安全监管执法、提升城市燃气智慧监管能力,并对各项具体任务明确了牵头治理单位和部门分工。
(三)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督导管理、强化资金保障、抓好宣传引导六方面对专项工作组织、推进、督导、要素保障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确保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四)附件台账。为强化工作调度,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梳理形成《泸州市违章占压燃气管道台账表》《泸州市城镇燃气隐患管理台账(除违章占压外)》,明确事故隐患分级及填报要求。
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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