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港总体规划龙江港区调整专项规划的通知》 政策解读
一、调整背景
为新增泸州港多用途码头散货作业能力以及盘活金鸡渡码头闲置资源,根据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港口总体规划调整适用情形和相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要求的通知》(交规划发〔2021〕129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的适用情形,对泸州港龙江港区进行局部调整。
二、规划主要内容
系统梳理泸州港龙江港区发展现状,分析预测泸州港港口吞吐量和船型发展,结合泸州港发展实际,对龙溪口作业区和金鸡渡作业区岸线功能进行调整。
(一)对龙溪口作业区的调整。将泸州港多用途码头1、2、6号泊位件杂货功能调整为通用功能(包含散货和件杂货功能),为码头后期实施装卸工艺技术改造发展粮食、矿石等大宗散货业务提供支撑,调整后泸州港多用途码头年通过能力情况:集装箱25.5万标箱、重件59万吨(该两项保持不变),件杂货由原来117万吨调减为56万吨,新增散货100万吨。
(二)对金鸡渡作业区的调整。将金鸡渡400米岸线由货运功能调整为客运功能,后期将根据发展需要适时利用码头现有设施改建2个200客座、2个500客座旅游船停泊泊位,服务我市长江客运航线恢复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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