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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24-2025年)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泸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10-24 18:50:03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出台背景

《泸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24—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3〕24号)精神,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24〕15号)和《中共泸州市委、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贯彻落实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的通知》(泸委〔2024〕20号)要求,结合泸州市实际情况制定的。《规划》旨在科学、有序开展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提升大气污染精细化防控能力,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原则

(一)与上级文件精神相统一原则。以《泸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18—2025年)》为基础,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24〕15号)等上级文件为主要依据,确保《规划》所提任务全面贯彻落实。

(二)与现行政策相衔接原则。泸州市出台了《泸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泸州市“十四五”工业高质量发展规划》《泸州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泸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等相关的政策,制定《规划》时注重与现行规章制度实现有效衔接,相辅相成。

(三)与我市实际相结合原则。结合泸州市实际情况,充分征求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和相关市级部门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确保工作切实可行,有成效。

三、主要内容

《规划》包括大气环境保护形势、总体要求、达标战略和保障措施4个部分。大气环境保护形势部分,分析了2018年以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情况、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和面临的问题与挑战。总体要求部分,提出到2025年,全力以赴争取全市空气质量达标,基本消除重度污染天气。达标战略部分,从调整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开展工业源、移动源、面源治理以及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能力建设等方面,细化制定了40项具体达标措施、工作内容,并明确了任务分工。保障措施部分,对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组织实施、资金支持、执法监管、科技支持、督导考核和宣传引导提出了工作要求,确保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力争完成达标任务。

四、组织实施

修订《规划》是贯彻国家法律法规的重要举措,是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科学支撑。将充分发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职能,各级各部门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发挥职能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协调解决难点问题,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见效。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社会各界全力支持,力争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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