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千亿白酒产业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政策解读
泸州市千亿白酒产业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政策解读
一、制定依据
《泸州市千亿白酒产业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已于6月26日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主要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白酒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川办发〔2017〕88号)、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加快建成千亿白酒产业的意见﹥的通知》(泸市府发〔2016〕31号)等文件。
二、主要内容
《泸州市千亿白酒产业三年行动计划》解读一
泸州是著名的中国酒城,是全国最重要的白酒主产区之一。当前,美好生活对美酒的需求日益迫切,酿造美酒已经成为白酒主产区肩负的重要使命。近日,泸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泸州市千亿白酒产业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为泸州如何发挥原产地核心优势,加快建成千亿白酒产业提供了指导性意见。
《计划》开门见山的指出,泸州具有“中国白酒原产地”和“世界十大烈酒产区”核心优势,未来3年要围绕建成千亿白酒产业为目标,不断提升白酒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建设优质白酒核心产能区、品牌聚集区、创新创业集聚区和白酒产业集群地。可以说,《计划》的出台是对酿造美酒时代的最好回应。
《计划》提出明确的目标,到2020年,泸州全市白酒主营业务收入突破1000亿元,中国白酒金三角核心腹地地位更加稳固,国际知名的白酒产区基本形成;中国白酒金三角酒业园区实现年产值和服务性收入近800亿元。对于企业目标而言,到2020年,老窖股份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要超过200亿元,力争达到300亿元;郎酒股份公司成功上市,主营业务收入突破200亿元;川酒集团公司不断发展壮大,营业收入突破100亿元;
奔着“千亿白酒产业”的目标,结合建设“优质白酒核心产能区、优质白酒品牌聚集区、白酒产业创新创业集聚区和优质白酒产业集群地”这4大任务,《计划》从白酒有关的全产业链发展角度,拟定了12个方面的重点任务,汇集16条酒业发展相关政策,同时梳理出59个酒业发展的重点项目作为重要支撑。
《计划》进一步要求,市区两级财政要加大对酒业发展的支持,重点加强对窖池技改,酒类企业的市场拓展、品牌培育、人才培训、发酵设备改造、固态白酒酿造溯源体系建设,扶持发展相关配套产业、名酒价格指数和白酒产业园区运营管理等方面的支持。
行动计划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开始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泸州市千亿白酒产业三年行动计划》解读二
白酒是泸州最亮丽的名片,是泸州重要的金字招牌。2017年11月,泸州荣获“世界十大烈酒产区”称号,为中国酒城再添荣誉。随后,泸州提出要全力发挥原产地优势、建设世界知名白酒产区的目标,这与之前泸州打造“中国白酒•泸州产区”、加快建成千亿白酒产业的发展目标一脉相承,高度契合。日前,泸州市政府印发《泸州市千亿白酒产业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着重从产区建设的角度对千亿白酒产业建设提出了具体举措。
《计划》指出,未来泸州将不断丰富白酒产区内涵,以建设优质白酒核心产能区、打造优质白酒品牌聚集区、白酒产业创新创业集聚区、优质白酒产业集群地为目标,建设世界知名的白酒产区。
根据《计划》,力争到2020年,全市白酒主营业务收入突破1000亿元,涉及四县三区,尤其以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泸县和古蔺县等主产区为重点,分别设定各自的发展目标,全力稳步推进。未来3年,全市将从原粮基地、固态酿造、智能酿造、供应链创新与试点,打造中国白酒金三角区域品牌、泸酒核心品牌、企业品牌、加快营销模式创新,建设一流白酒园区、中国酒镇酒庄、推进酒+N融合发展、打造产业综合服务平台角度等12个方面发力,高质量推进白酒产业发展。
为实现《计划》设定的目标,一方面,《计划》提出要按照“一核三带、多点支撑、集聚发展”思路,推动优势产业、优质项目、优质要素向园区集聚,高标准再建设一流白酒产业园区。在紧密结合“邻玉•中国酒镇”项目、白酒圣地特色小镇、泸州老窖酿酒工程技改、环球佳酿等重大项目建设的基础上,推进完善园区生产配套、生活配套和游憩配套,提升园区综合服务能力,进而做大产业支撑。另一方面,《计划》细化了诸多奖励政策,提出将进一步增加企业上档升级、纯粮固态酿造、品牌塑造、市场拓展、质量标准体系、专业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支持。同时,加快筹建全国酒类包装、白酒酒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依托标准化委员会、原酒基金、科研院所等标准平台,鼓励研究、制订和推广有关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增强泸酒标准化水平。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计划》提出将联合宜宾、遵义等白酒主产区,宣传推介“中国白酒金三角”整体形象,共同打造“中国白酒金三角”核心品牌,形成以泸州纯酿固态酿造、地方(泸州)标准为泸州产区优势和发展特色,并提出联合建立市场监管协作机制,营造规范、有序、健康的生产流通环境,共同维护“中国白酒金三角”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此外,《计划》对依托自贸区改革机遇推进白酒产销体制创新,用好泸州酒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加强白酒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等有关白酒产业原产地优势提出了具体要求。
《泸州市千亿白酒产业三年行动计划》解读三
近日,泸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泸州市千亿白酒产业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提出未来建设千亿白酒产业的目标、政策支持和保障措施。就政策支持而言,《计划》明确提出要在财政支持、金融支持和税收支持等3方面给予强化和支持,要以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继续发挥财政资金对酒业的引领、导向作用,继续加大对符合条件白酒企业的奖励补助。
据了解,泸州市财政每年都会安排不低于5000万元作为酒业发展专项资金,各县区要加大财政支持酒业的力度,重点集中用于支持酒类企业市场拓展、品牌培育、人才培训、技术改造、产销体制创新、质量标准建设、溯源体系以及信用体系建设,扶持发展相关配套产业、名酒价格指数和白酒产业园区运营管理等等。与2016年出台的《泸州市加快建成千亿白酒产业的意见》相比较,不难看出《计划》中奖励政策的一些新变化。
一方面,《计划》结合新情况,对原有政策进行了适当调整,调整后的部分政策进一步扩大了支持范围、明确了方向,对提高企业的积极性有重要意义。比如:对“参加中国国际酒业博览会新产品发布会,其产品获得‘年度最佳新品’称号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的政策,经调整后取消了对原政策“酒类小巨人企业”的限制;又如:对“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开设品牌店、形象店、旗舰店等连锁经营网店的,按照每店补贴2—5万元的标准实行奖补”的奖励对象,也做了相应调整,由原来的“酒类小巨人企业和重点流通企业”调整为“市内酒类企业”;对“纳入省、市重点项目计划的酒类生产企业和中国白酒金三角产业园区入驻企业技改项目贷款贴息补助”的项目规模,由原来的“超过3000万元”降低为“投资规模超过2000万元”。诸如此类的调整,主要是进一步放宽限制、降低门槛,适时适当的扩大奖励补助范围,在鼓励企业打造新产品、树立泸酒新形象上给予更多的支持。
另一方面,《计划》进一步明确了奖励标准,更加务实、更具操作性。如“在国家及省外省级以上媒体投放品牌宣传广告,对宣传内容能充分体现‘中国酒城·醉美泸州’城市品牌和‘泸州酒’产区品牌”的奖励标准在《泸州市加快建成千亿白酒产业的意见》中未细化明确,经过完善后,《计划》明确了“根据认定的品牌推广费用给予2%的补贴,单户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的具体奖励标准。又如:《计划》新增对企业优秀营销人员的奖励,明确“在年入库税金超1000万元且年销售收入超2亿元的酒类企业中评选个人业绩突出、对企业发展和财政税收贡献大的优秀营销人员,每年给予2万元/人的奖励”等等。
与此同时,《计划》对某些政策做了部分限定。比如:对“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开设品牌店、形象店、旗舰店等连锁经营网店”的,做出“单户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的限定,主要目的是进一步缩小差距,营造更加公平、更加开放的发展环境;对“宣传‘中国酒城·醉美泸州’城市品牌和‘泸州酒’产区品牌”的奖补申报企业,限定为“白酒生产许可证持证企业”,更多是基于发挥白酒生产企业优势、调动其积极性的考虑,引导白酒生产企业提升品质形象、主动拓展市场,以此提升泸州产区实力,鼓励企业为建设中国酒城贡献力量。
此外,《计划》还对健全质量标准体系方面的具体政策奖励主体进行明确,如对规模以上白酒生产企业取得“HACCP、ISO22000、ISO9001等良好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奖励,明确由“白酒企业所在县(区)政府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等。同时,《计划》汇集了近期正在执行的关于支持酒业发展的金融、税收等政策,涉及专业人才培养、融资担保、上市融资、贷款贴息、并购重组、安全环保、创新研发、进出口业务等方面。
三、适用范围
《行动计划》适用于全市白酒产业发展,具体条款以《行动计划》明确的具体内容为准。
四、执行标准
《行动计划》以市政府名义印发,自2018年8月4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五、解读机关
《行动计划》由起草单位泸州市商务局(泸州市酒类产业发展局)牵头解读。
联系人:曾超贤 ,联系方式:0830-3113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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