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千亿电子信息产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制定依据
《行动计划》主要依据《四川省“十三五”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指南》(川经信电子〔2017〕399号)、《四川省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川经信软安〔2017〕337号)和《中共泸州市委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2018年工业经济创新发展的意见》(泸委发〔2018〕1号)等文件。
二、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共分为行动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支持、保障措施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行动目标。从产业总量迅速突破、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培育企业梯度发展四个方面提出了今后3年我市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目标。
第二部分为重点任务。包括引进和培育骨干企业、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培育骨干龙头企业、壮大软件信息服务规模、加快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建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完善行业运行监测机制、加强区域合作与交流等八个方面的内容。
第三部分为政策支持。包含强化融资支持、强化高端人才引进、强化人力资源扶持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重点从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加大财政和金融支持力度、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开拓市场、优化发展环境等六个方面提出了要求,为加快推动我市电子信息产业破千亿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适用范围
《行动计划》适用于全市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具体条款以《行动计划》明确的具体内容为准。
四、执行标准
《行动计划》以市政府名义印发,自2018年9月27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五、解读机关
《行动计划》由起草单位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解读。
联系人:周强,联系方式:891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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