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科学绿化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科学绿化是遵循自然规律、保护修复自然生态系统、建设绿水青山的内在要求,是改善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举措。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国、省意见精神,科学推进泸州市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市林业竹业局牵头代市政府办公室编制了《泸州市科学绿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出台过程
通过对各区县的深入摸底调研、书面征求意见、召开党组会审议等形式,广泛征求了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在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反复修改完善,编制完成了《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四部分。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行林长制,科学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强化质量监管,增强生态系统功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推动生态环境更加优美,进一步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为建设美丽泸州提供良好生态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完成森林质量精准提升20万亩,国家储备林建设20万亩,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20万亩,新建改造绿色通道50公里,全民义务植树3000万株,全市森林覆盖率达51%,森林蓄积量达2640万立方米,城市(县城)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4.5平方米。
(三)主要任务。
一是科学编制绿化规划。科学组织编制市级国土绿化规划、县级国土绿化实施方案,实现多规合一。
二是合理安排绿化用地。扎实做好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工作,推进落地上图管理,依法依规开展绿化建设。
三是科学推进重点区域生态修复治理。以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为依托,以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国家储备林建设、林竹碳汇项目等为重点,推进重点区域生态修复治理。
四是科学选择绿化良种壮苗。鼓励采用乡土树种营造混交林。落实技术支持和财政支持,加大良种壮苗选育力度。坚持适地适树适种源适品种原则。
五是务实推进城乡绿化建设。全面推进“全域公园体系+三级绿道+公园社区”建设,有效提升城乡绿地生态功能。开展绿色理念宣传教育,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六是巩固提升绿化质量和成效。加强抚育管护、补植补造、退化林修复等力度,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加强有害生物灾害防控能力和森林防火基础能力,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格保护古树名木。
七是严格绿化监督检查。有关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对绿化项目全过程监管。
(四)保障措施。
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策扶持、健全管理制度三个方面保障《实施方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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