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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6-09-21 10:24:37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一、出台背景

2019年11月1日,我市印发《泸州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泸市府发〔2019〕27号),规范项目谋划、推进、保障、督导全流程工作。2026年2月15日,省政府印发《四川省重点项目管理办法》(川府规〔2026〕1号),要求各市(州)认真贯彻执行。市发展改革委按照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牵头起草《泸州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泸州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共七章二十六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至第四条)。主要明确办法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重要概念界定、分工协作等事项。

(二)第二章项目确定(第五条至第七条)。主要明确市重点项目申报范围、分类管理、申报筛选、审定发布和动态调整等事项。

(三)第三章项目推进(第八条至第十条)。主要明确市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业主、管理主体、审批和要素保障部门等各方职责。

(四)第四章项目调度(第十一条至第十六条)。主要明确市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所涉及的分级分类协调调度、招引落地、育优做强、交叉跨越、智慧监测等各项工作机制。

(五)第五章项目保障(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二条)。主要明确市重点项目在资金要素、用地用林、环保能耗、涉水审批等服务保障方面内容。

(六)第六章监测评价(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五条)。主要明确市重点项目督导、问题整改、结果运用等事项。

(七)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明确办法施行日期、有效期限。

三、主要特点

(一)贯彻落实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要求。明确市重点项目原则上实行从谋划储备、加快前期、建设实施到竣工投用接续转化、滚动实施的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通过构建分级分类调度、招引落地、育优做强等相关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市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体系。

(二)激发调动各方抓项目积极性。明确市重点项目的项目业主、管理主体、审批部门和要素保障部门等各方职责,凝聚合力推动市重点项目高质量组织实施。同时,注重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优势,从谋划储备阶段即对本行业领域项目做好服务指导。

(三)全面强化政策支持力度。在资金、用地、用林、用能、环保等要素保障方面全面加大支持力度,推动要素资源向市重点项目聚集。同时,围绕优化服务流程、提升审批效率,细化实化市重点项目审批服务措施,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支持重点项目加快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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