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政策>政策解读>音视频解读>详细内容

音频解读:《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政策解读

来源: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2-14 09:05:17 浏览次数: 【字体:

一、修订背景

2020年,我市制定印发《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对规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发挥了重要作用。2025年12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修订)》的通知(川办发〔2025〕54号),对交易范围、类别等提出了新要求。随着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用水权交易、农村集体经营性财产收益权转让等涉及公共利益的新交易类别不断涌现,林权、草原相关权益交易的内容也发生变化,有必要对原目录进行修订。对《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修订,是深化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持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的基础性工程。本轮修订,进一步明晰了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范围、规模,强化了行业主管部门责任,有利于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入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现“应进必进”。

二、主要内容

《目录》以表格形式呈现,明确规定了应进入全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具体项目范围及其对应信息,为“应进必进”提供了清晰、统一的执行依据。

(一)类别设置系统全面,实现领域覆盖。《目录》共设8个一级类别,分别为:A工程建设项目、B采购项目、C国有自然资源有偿使用、D经济资源(经营性国有资产配置)、E社会事业资源配置、F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G集体资产产权、H数据资源。这8个类别基本涵盖了当前公共资源配置的主要领域和类型。

(二)信息要素清晰完整,明确权责归属。《目录》为每类交易项目设置了固定的项目编码、类别名称、内容描述、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和备注。其中,“内容描述”界定了交易项目的具体范围和情形,“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直接明确了监管责任主体,“备注”则用于标注项目的新增、调整等状态或特殊执行要求。

(三)项目列举具体细化,支撑精准操作。在8个一级类别下,表格进一步细分了二级类别及更具体的三级项目,形成了涵盖工程、采购、产权、资源、特许经营等多维度的清单体系。例如,在“C国有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大类下,详细列出了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林权、草原、河流资源、用水权等具体交易子项。

(四)修订情况直观标注,体现动态更新。通过表格“备注”栏的标注,可以直观看出本次修订的具体变化。例如,标注为“新增”的项目包括“B03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C06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余量交易项目”“E08供销社合作社社有资产交易项目”等;标注为“调整”的项目包括“C03林权交易项目”“C04草原交易项目”等,明确了其内容或监管部门的更新情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温馨提示

请先点击”统一用户登录“进行用户认证登录,
如已完成请点击”已登录“
统一用户登录 已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