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泸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3-09 09:07:31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中心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助力泸州争创全省和成渝地区经济副中心。

(一)《条例》学习贯彻情况。

利用政府常务会议、业务培训会、专题工作会等多种形式,对《条例》开展学习培训,将认真贯彻执行《条例》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任务,以学促行、以行践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信息发布情况。2020年,各区县各部门按照“谁制作、谁公开”原则,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累计公开政府信息37.62万条(不含政务服务、企业信用、集体土地征收、投资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专业平台发布的数据)。

从公开主体来看,市政府各部门公开9.21万条,占比24.48%;7个区县公开28.41万条,占比75.52%。

 从公开渠道来看,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8.32万条,占比48.70%;各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12.55万条、占比33.36%;通过报刊、电视、广播、政务服务场所等其他渠道公开信息6.75万条,占比17.94%。

从公开内容来看,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全市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推进五个方面的信息公开。一是切实加强新冠感染疫情信息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泸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专栏,公开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信息2.45万条,及时公布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等信息以及医疗救治情况信息1676条,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二是推进“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公开扶贫政策、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村贫困人口动态管理、贫困县脱贫摘帽、“回头看”“回头帮”、扶贫成效等信息1.71万条;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公开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等信息5513条;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公开宏观调控政策执行、财税政策、房地产市场调控、金融运行监测、地方政府债务等信息1650条。三是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公开优化营商环境配套政策及执行情况、市场准入门槛、市场公平竞争、事中事后监管、诚信执业、“好差评”结果、社会信用等信息9476条。四是推进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公开各类民生领域信息3.15万条。其中,公开教育方面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4811条,医疗卫生类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8050条,社会保障、促进就业方面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7793条,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8022条,食品药品安全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2852条。五是推进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重点领域信息1.56万条。其中,公开重大行政决策草案、依据、主要内容等信息1322条,各类行政执法类信息5204条,各类规划计划、重点项目信息2013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信息3908条,公务员招考信息259条,财政预决算、财务类信息2919条。

2.解读质量进一步提升。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围绕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常务会议以及出台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措施,发布政策解读信息440条,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文件解读率达100%。

3.回应关切实效不断加强。进一步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会商、回应制度,围绕疫情防控、减税降费、生态环境、脱贫攻坚、教育改革、食品药品、卫生健康、社会保障、房地产市场等经济社会热点,主动发布回应信息2639条,公开领导信箱办件(网上信访)1277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件45494件、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385件、政协提案和答复565件,开展在线访谈27次。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38场,主要围绕经济运行、重大改革试点、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应急管理改革、生态文明建设、长江上游航运贸易中心建设等进行新闻发布,回应实效进一步提升。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依法规范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0年,全市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98 件(含上年结转申请18件),同比上升10.2%。其中,市政府各部门受理申请230件,区县受理申请168件。

从申请量来看,区县申请量列前3位的分别是泸县、古蔺县、江阳区,市政府各部门申请量列前5位的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

从申请公开的内容来看,主要集中在土地征收补偿、重大项目建设、生态环境保护、财政资金、医疗健康等领域。

从答复情况来看,2020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76件,其余22件转下年度继续办理。已办结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予以公开126件、占33.5%;予以部分公开27件、占7.2%;不予公开24件、占6.4%,其中1件属于国家秘密,6件属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6件属三类内部事务信息,1件属行政执法案卷,10件属于行政查询事项;无法提供182件、占48.4%,其中163件属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5件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4件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信访举报投诉类、重复申请不予处理5件、占比1.3% ;采取其他处理方式12件、占比3.2%。

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来看,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46件(含尚未审结案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9件。共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27件(含尚未审结案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7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以政府网站为依托,统一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报、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政府信息资源的梳理、归集,同时优化栏目页面设置,运用列表、超链接等方式展示相关内容,信息获取更加便捷、规范、权威。

2020年,全市通过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累计公开市场主体和个人办事服务办理结果51.87万条;通过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公开项目核准、备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初步设计审批等立项审批信息共1980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归集公示注册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等信息4.89万条;依托全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公开经省政府、市政府批准的非涉密建设用地批文、征地告知书、“一书四(三)方案”、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558份;通过四川省地理信息行政管理与服务平台-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累计公开测绘资质单位名称、法人、地址变更登记与资质注销事项8项;通过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行政管理与服务平台-测绘项目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累计公开办理测绘项目备案登记404个;通过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目录汇交系统,累计公开汇交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目录资质单位38家;通过泸州市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已公开办结发证14.9万件。

(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

把深入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作为做好新时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抓手,积极推进工作流程规范化、工作方法科学化、工作制度系统化,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

1.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区县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专栏,覆盖7个区县、99个乡镇、27个街道,涉及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户籍管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公共法律服务、财政预决算、就业、社会保险、城乡规划、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生态环境、保障性住户等26个领域。

2.推广执行政务公开省级地方标准。全面推广执行《政务公开组织管理规范》等9项政务公开省级标准,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各区县结合地方实际,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指南和年报编制、绩效考核、社会评价等工作机制,推进工作流程标准化,切实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和质量。

(六)平台建设管理情况。

1.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在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政府网站宣传、公开、服务三大功能,对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升级改版,整个网页区域划分更加清晰、主题更加鲜明集中、功能更加贴近群众需求。疫情防控期间及时发布中央、省、市各级疫情防控政策文件、疫情动态情况、健康卫生知识等信息,全国“两会”期间及时转载发布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李克强总理答中外记者问、政府工作报告等重要信息,积极参与泸州“两会”、新闻发布会宣传报道,及时上载泸州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信息。全年上载信息达2万余条(不含政府信息公开),其中转发国务院信息1187条,转发省政府信息2306条,发布疫情防控信息1743条。

2.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依托市、区县政府门户网站,建立覆盖市、区县、乡镇街道3级的政务新媒体矩阵,并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全周期管理制度,促进全市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规范运行。目前,全市共有政务新媒体304个,其中微信公众号203个,新浪微博70个,其他账号31个。微信公众号“泸州发布”发布信息3282条,订阅人数17.06万;微博账号“泸州发布”发布信息7007条,粉丝数22.19万。2020年共开展政务新媒体抽查41次、普查5次,检查政务新媒体3000余个(次),下发检查通报4期。

3.加强泸州市信息公开监管平台管理。以泸州市信息公开监管平台为载体,推进政务公开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群众延伸,加强村(居)务公开力度。累计发布新闻(社区、村)动态、党务公开、政(居、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各类信息54.75万条,系统浏览量95.30万人次。

4.完善政府公报体系。进一步健全政府公报管理和办刊机制,优化政府网站“政府公报电子版”专栏服务功能,全年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泸州市人民政府公报》10期。

(七)监督保障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明确内设机构承担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确定一名负责人具体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大对本单位(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力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2.加强日常监管。建立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监测巡查制度,定期监测通报各区县各部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办事服务、政策解读、互动交流和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

3.加强考核评估。切实强化责任导向、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将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目标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考核制度,抓好抓实评价考核,着力强化结果运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2

规范性文件

12

12

1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2

-51

123459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92

-9

39099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359

-21

231434

行政强制

178

+2

686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1

26769万元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52

21

0

5

1

1

38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0

0

2

18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3

9

0

2

0

2

12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6

1

0

0

0

0

27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6

0

0

0

0

0

6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

0

0

0

0

0

6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9

0

0

0

0

1

1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52

9

0

2

0

0

16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4

0

0

1

0

0

15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4

0

0

0

0

0

4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4

1

0

0

0

0

5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1

0

0

0

1

0

12

(七)总计

347

20

0

5

1

3

37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1

1

0

0

0

0

2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9

19

12

6

46

10

3

2

0

15

7

0

3

2

1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有待加强和改进。如,公开形式有待丰富,政务公开载体还不够多样化,新技术新媒体应用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有待提升,与群众需求还有一定的距离。监管方式有待优化,媒体、群众等社会监督力量发挥不够。

下一步,泸州市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力度,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实效。一是不断丰富政务公开载体。积极运用电视问政、网络问政、媒体专访、座谈访谈、现场解答等方式,努力让群众对政策文件看得到、能理解、用得上。通过村广播、院坝会、明白纸、宣传单等有效形式,确保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二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全面对照26个重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时公开基层群众热切关注、迫切需要的各种信息。三是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全面强化日常监督,对政府网站、泸州市信息公开服务监管平台、政务新媒体等的内容发布、更新频次和互动情况开展日常监测,借助技术手段和第三方评估力量,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泸州市人民政府网站(www.l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获取。

2020年泸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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